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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隐形冠军”企业在各个领域占据市场领先地位。随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持续深入,逐渐涌现出一些军民融合“隐形冠军”企业。本文首先给出军民融合“隐形冠军”企业的定义和判别标准,然后结合实际案例对军民融合“隐形冠军”企业创新的动因、形式和组织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军民融合“隐形冠军”企业为军队和民用需求而创新,有时也因创新而开拓新的市场需求;军民融合“隐形冠军”企业创新通常是连续不断的、多元化的,不仅是持续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还有非技术创新如商业操作模式创新;军民融合“隐形冠军”企业注重生产经营效率,建立对接需求方和技术方的公关部门,同时还拥有鼓励职工创新的企业文化。为了解决当前我国军民融合“隐形冠军”企业数量较少且市场竞争力不足等问题,本文建议政府应健全军民融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创新制度环境、完善军民两用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法规、打破军民融合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壁垒,军民融合“隐形冠军”企业应强化自身“问题解决商”的定位,努力构筑“人人创新”的组织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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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地协同创新涉及复杂的多元主体,其利益分配、长效激励以及补偿机制等问题仍制约着军地协同创新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建立军地协同创新补偿激励机制是激励协同创新参与主体的重要途径。首先对军地协同创新补偿激励机制进行概念界定,分析构建军地协同创新补偿激励机制的必要性,构建包括补偿激励原则、补偿激励主体、补偿激励对象、补偿激励类型等一系列制度安排的军地协同创新补偿激励机制,并以“天河一号”超级计算机军民两用技术协同创新为案例进行补偿激励机制应用分析。最后提出完善军地协同创新补偿激励机制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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