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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阳某和叶某是某中学同学,都是未成年人.2004年4月21日下午,他们利用放学时间与同班同学数名打篮球.阳某在投篮时,不慎碰倒了在拦篮的叶某,造成叶某的脚粉碎性骨折.叶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以叶某名义对阳某及监护人阳某的父母和阳、叶二人的学校提起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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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9岁的朱某连某小学三年级的学生。4月23日下午4点左右.朱某所在的班主任因市教育局通知开会,经学校领导同意,朱某这个班提前放学。朱某在路过一个巷子口时,这里发生了一起相互斗殴纠纷,朱某与其他同学一起围观。突然斗殴方失手用木棒将朱某击伤,双方见打到围观的小孩,一哄而散。待110民警赶到时,斗殴方早已不见人影。朱某被送医院。头部受伤,缝了8针,定为轻伤。因找不到肇事者,朱某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将学校告上法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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