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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桃坊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1)
近十年来学术界发表了许多关于北宋著名词人柳永的考辨文章,但有些困惑的问题至今仍未解决,而且颇有争议。这是很正常的学术现象。《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二期刊出了署名“思嘉”的《从〈话柳永〉说到其他关于柳永的话》,认为拙著《柳永》(1986年上海古籍社出版)和《柳永事迹考述》(见拙编《柳永词赏析集》,1987年巴蜀书社出版)中两个“确实不该出的乱子”,是属于“普通的知识”性的错误,而且以为“后果是相当严重的”。看来这两个“乱子”是学者们最忌讳的“硬伤”了。但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思嘉的指摘尚未完全落到实处,尤其是缺乏充分的证据,所以我以为尚有商榷的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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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桃坊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8(1):115-121
理学与国学运动有着密切关系,20世纪前期的国学运动中存在着明显的国粹派和新潮派两大派。在许多国粹学者看来,儒学是国粹,而宋代兴起的新儒学—理学才是国粹的核心。新潮派国学家将宋明理学作为研究对象,将宋明理学典籍作为国学基础之一,而不是尊之为"国粹",这是新潮派和国粹派的分歧所在。新潮派国学家知道对理学的批判并非他们的任务,他们的任务是从纯学术的观点出发,采用新的科学方法,以解决理学的某些困难的学术问题。国学家们对理学基本事实的考证能促进理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3.
二十世纪初年国学思潮兴起之时,四川于1912年首创国学院并刊行《四川国学杂志》,廖平、刘师培和刘成圻皆推动了四川国学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国学运动的中心向西南转移,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西迁,国学家和学者云集四川,特别是以顾颉刚为首的古史辨派和傅斯年领导的历史语言学派的发展壮大,给四川引入了新的国学观念和科学的考证方法。这使四川国学与主流学术融合,改变了国粹主义的态度和旧学的方法。1949年成都私立尊经国学专科学校的解体,标志四川国学运动的结束。四川国学运动是中国二十世纪国学的一个缩影,从中可见国学运动摆脱国粹的约束而走上新的科学道路的历程,从而可认识国学的真实性质及其历史经验对我们现在的学术意义。 相似文献
4.
谢桃坊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5(1):57-62
梁启超晚年将词学作为国学内容之一进行研究,对中国现代词学是有影响的。他关于辛弃疾词的研究成就最大,以实证方法考证稼轩词的版本而有创获,以社会学方法发掘稼轩词的社会意义,力图恢复辛弃疾的真实历史面目,从而阐扬中华民族的积极精神。这在中国词学史上第一次对稼轩词的高度评价,改变了传统观念,由此导致近世对豪放词的重新认识。我们如果追溯新中国建立后词学界关于豪放派为宋词主流之论,会发现这是自梁启超以来学术思潮的必然趋势。关于豪放派评价问题仍是有争议的,值得进行历史的反思。 相似文献
5.
谢桃坊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1)
在中国新文学运动热潮掀起之时,大量的西方文学被介绍进来,提出了打倒旧文学的革命口号,中国文学的传统断裂了。然而有识的学者提出了以新的观念和方法来重新研究中国的旧文学,而且以为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革文艺观念。郑振铎先生说:“我以为我们所谓新文学运动,并不是要完全推翻一切中国固有的文艺作品。这种运动的真意义,一方面在建设我们的新文学观,创作新的作品,二方面却要重新估定或发现中国文学的价值,把金石从瓦砾堆中搜找出来,把传统的灰尘从光润的镜子上拂拭下去。……而这种工作,却需要一种新的研究”。在现代词学研究领域里是胡适开辟了新的道路,最早以新的社会审美观念描述了宋词发展的历史。1922年他在论文《南宋的白话词》里认为:“词的进化到了北宋欧阳修、柳永、秦观、黄庭坚的‘俚语词’差不多可说是纯粹的白话韵文了。不幸这个趋势到了南宋, 相似文献
6.
中国儒家为先秦诸家学派之一。自西汉以来中国历代王朝皆以儒家学说作为社会政治伦理的理论基础。自佛教的传入与道教的兴起,中国始有宗教观念。西方学者将儒家或儒家学说译为“儒教”,以为是中国三大教派之一。但入华耶稣会士及古典哲学家却发现它是无神主义,而在关于对超自然力的崇拜和对人的终极价值的追求,以及是否存在特殊的宗教仪式等方面,他们仍断定儒家不具宗教性质。现代西方一些学者则从泛宗教观念肯定儒家为中国国教。西方学者的认识存在某些困惑和误解,其中有合理的因素与精深的见解。这有助于我们对儒家性质的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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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我班围绕“我们的幼儿园”这一主题开展建构活动。经过一个星期的指导,幼儿已能用积木和插塑搭出幼儿园模型,游戏时他们都很投入。可到了第二个星期,幼儿便不感兴趣了,自选游戏活动时,他们都不肯参加建构游戏。 如何再调动起幼儿对建构游戏的兴趣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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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桃坊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2(2):50-55
洛地先生提出的“律词”的概念,可将中国音乐学史上诸种歌辞摊除在外,使我们对词体性质的认识更为清晰。所谓“律词”,是指合格律的词作,或具有格律规范的词作。唐宋以来的词,可称为“律词”。但如果仅从民族学形式着眼而无视其为音乐学,遂以为它是从唐代格律诗体发展演化而形成的,就忽视了词体出现的特定化条件,以致掩蔽了其艺术特质。律词的产生并非由于近体诗格律的发展,是其句式简单变化的结果,而是由于隋唐新燕乐的流行应运而生的新体音乐学。律词是唐代新燕乐的歌辞。敦煌曲子词已是律词。每一支燕乐曲歌辞的始辞是倚声制作的,经过许多人的模拟,遂使该乐由成为具有独特格律意义的词调。因其倚声制词,以辞从乐,故是长短句的形式,并形成以词调定位的独特的格律。唐宋时词是依据音谱而演唱的,在此情形下,并未因律词的产生而弱化原有的乐曲,而是使律词音乐化了。律词与音乐的关系不仅是歌辞与音乐系统的结合,它们在形式上也融合,因而律词是中国音乐学的最高级形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