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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藏秘排油"、"三鹿奶粉"事件中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行为被屡屡曝光。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这种行为给我国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本文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性和产生原因入手,提出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责任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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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谓“本文”类词,是“本文”“文章”“笔者”“作者”“我们”等词语的统称。此类词,学术论文摘要写作中是否允许其作主语?目前比较倾向性的意见是“避用”说,即在学术论文摘要写作中不允许用它作主语。但从写作实践看,不但一般学术期刊所刊论文摘要时见“本文”类词作主语,而且一些名家所撰、名刊所刊论文也不乏其例。之所以如此,一是“避用”说所赖以为据的“编写文摘的注意事项”给写作留下了空间;二是更有表达的需要;三是也有宜写宜读的优势。因此,无论是从写作实践上看,还是从理论上看,“避用”说都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论文摘要应以完成其使命为终极目的,至于写作中是否使用人称、使用什么人称作主语,似乎不必过于拘泥和纠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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