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信息传播   1篇
  200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正>违法犯罪的种类形形色色,即使同一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作案的目的、手段、动机的不同,由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不同,对其量刑就有不同。在封建社会里,尽管存在着极度的君主专制,但法律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惩治犯罪的依据,因此,如何依据法律条文对犯罪进行处罚,成为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必须慎重的问题。为了使执法机关能够正确恰当地行使执法权力,依据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审判,朱元璋提出了自己的用刑思想。下面这段话可以窥见朱元璋的用刑思想之根本,他曾经对执法官说:“任官不当,则庶事不理;用刑不当,则无辜受害……故刑不可不慎也。夫置人于捶楚之下抑顿挫,何事不伏、何求不得。……行本生人,非求杀也,苛不求其情而轻用之,受枉者多矣。故钦恤二字用刑之本也。”可见其用刑思想的核心内容是“钦恤”二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