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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文化灿烂,历史悠久.古代的文书档案,就是这灿烂文化的一部分.现将"中国古代文书之最",重点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2.
目前,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着大批清朝档案,这些档案,正在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清朝之所以遗留下来大批档案,有许多原因,而其中清朝统治者比较重视档案工  相似文献   
3.
明初,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皇权和相权的斗争十分突出。朱元璋为了加强自己的权力,再三采取措施削弱中书省的权力。而左丞相胡惟庸则擅自专权,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的奏章,必先取阅,甚至匿而不报。朱元璋对此十分不满。因此,在洪武十一年(1378年)三月“令奏事无关自中书省。”洪武十三年(1380年)。更以擅权的罪名杀了胡惟庸,取消了中书省,并为此进行了一系列行政制度方面的重大改革。实行文书行移勘合制度便是其措施之一。  相似文献   
4.
明朝一代,不但重视文书档案工作,而且还设有机构,对全国有印信衙门的文书档案进行检查。并逐步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照刷文卷”和“磨勘卷宗”制度。这一工作,由都察院所属十三道监察御史及按察司进行。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监察御史并按察司分司巡历去处,先行立卷,令各该军民衙门抄  相似文献   
5.
避讳,是我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一种封建礼仪。 封建社会,对帝王或尊长的名字不得直接说出,或直接写出,谓之“避讳”。 避讳大约在西周就已开始,“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这里将避讳看得与国家法令、风俗习惯、人情世故等同样重要。 我国历代封建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需要,以及个人的尊严和威风,规定在文书中也必须  相似文献   
6.
十一、唐宋严格规定公文一文一事制度唐宋时规定,群臣奏陈公事,都必须"皆直述事状,若名件不同,应分送所属,而非一宗事者,不得同为一状,即上表事多,表内不可尽谕者,表前画一条折"(《庆元条法事类》卷十六).这是严格要求不同事情不得同为一文,公文一文只能直叙一事.一文一事是一种非常好的制度,可以防止行文关系错乱,加快文书运转的速度,提高办事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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