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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用军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6):51-56
近代的理性主义在限制封建司法专断的进步层面上,也造就了对法典式立法的崇拜和司法机械主义的产生,由理性至上主义排斥法官释法的主体性和法官释法权所衍生出来的司法机械和司法不公日益凸现,加之各种非理性主义思想的兴起所引起的对理性至上主义的反思,欧陆各国立法和司法中理性主义思想的传统垄断地位正趋衰落,反观我国之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中的绝对理性主义之盛.并剖析其痼疾,适当调整认识的立场和解释的理念,并实现司法权的归位,不失为及时之需。 相似文献
2.
刘用军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0(4):82-84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一直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建设和谐社会,除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协调、财富分配均衡、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等常见要素外,还应该注重基本要素的培育与完善,这些基本要素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和谐社会实现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3.
刘用军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3(6):20-22
随着刑事涉诉上访的日益增加,表明涉诉上访不仅是一种法律问题,更是一种社会问题。我们不应仅谴责它对法治的破坏,也要认识到司法救济渠道不畅的原因。政府在处置上访活动中不能只采取打压和制裁的方式,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运用社会化视野,宽容地看待这种现象和其折射出的社会转型期的深层矛盾。只有更新观念,转变管理方式,消除矛盾产生的社会原因,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相似文献
4.
谈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的直接目的是惩罚犯罪,实现国家刑罚权,所提倡的人权保障只是刑事诉讼间接目的,具有间接性、被动性,因而仅指被告人的人权.被害人的人权保障实质包含在在直接目的--惩罚犯罪和根本目的--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安宁秩序中.然而,我国被害人权利保障在刑事程序中非常薄弱,已经违背了刑事诉讼的目的要求.所以,刑事诉讼法除了继续保障被告人人权外,目前更重要的是进一步扩大被害人的一系列权利,以科学实现刑事诉讼的应然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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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旁听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用军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9,25(10):100-102
法庭旁听权的基本保障和实现是公开审理原则的重要内涵,对于司法公正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法庭旁听权实质上体现了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民主化和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而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以及司法机关自身利益考量,法庭旁听权的实现还存在限制和被变相剥夺的情况,难以很好体现司法的程序公正性.因而,严格庭前公告,加大司法投入,进行制度完善,进一步保障法庭旁听权落实到位,是实现司法民主和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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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应培养治国型人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人才作为建设法治社会的智力因素至关重要。反思我国目前法律人才的表现尤为欠佳,法律职业功利主义倾向严重,法律人的法律伦理、法律信仰、公平正义观念缺失,司法不公和腐败层出不穷,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但法学教育的失败难辞其咎。追本溯源,应当改革目前实用主义的法学教育观,加强法律信仰和伦理教育,拓展法学学生的人文视野,整合现有法学教育资源,集约化而不是粗放经营,建设高质量的法学院品牌,走精英化而非大众化的法学教育之路,以真正培养社会满意的治国型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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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阐析研究性学习理论的基础上,探讨了研究性学习模式和教学模式及其对教师的要求,也是力求在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上有所创新,为进一步提高育人质量和推进教育创新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8.
当前法学教育中,法学伦理课程或不开设,或为选修,或不够重视,加之司法考试内容庞杂,难度增加,法科学生、法学伦理教育备受轻视.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道德滑坡,人生信仰缺失,更加重了法律人的伦理危机.法律人乃至法科学生的法律伦理,直接关涉立法及法律之正确理解和运用,决定抽象和具体正义的实现,故应当及时改革当前的法学教育模式,将伦理教育作为核心课程,改进教学方法,培育具有正义和善良品格的法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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