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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0,26(6):81-83
劳动安全权应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它的存在以劳动权为基础,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在劳动关系领域的自然延伸与具体要求。国家对于保障劳动者安全权益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应对当前我国劳动者的劳动安全权益保障存在的现实难题,就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从实践角度出发,不但要加强立法层面的制度建立,还要完善监管机制,以实现执法主体的有效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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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制订《学前教育法》的重要背景,是由于不少人强烈要求解决"入园贵"和"入园难"的问题。然而现行法律划定了一些制订《学前教育法》不可超越的界限。立法者应该遵守法律,一方面赋予学龄前儿童获得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尊重教育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保护近年学前教育发展的积极成果,制订供求双方能够长期遵守的合理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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逯海涛 《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20(4):10-12
法制与法治都属于法现象的范畴。法制是国家的法律和制度,而法治是以民主为社会基础的法制模式,包含着一种价值追求。两者存在着位阶上和属性上的差异,但它们之间又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的中国,理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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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自荣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3(2):44-47
不同法律形态企业的会计有质的差异。在影响企业会计质的差异的诸种因素中,企业法律地位、资本构成和投资责任形式是较为恒定的,应以此作为企业分层的标准,并按企业法律形态的不同构建我国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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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与表达自由:孰轻孰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众传播侵权表现出民事权利同宪法权利之间尖锐的冲突,其关键在于有关表达自由的宪法基本权利规范能否以及如何适用于大众传播侵害人格权的民事纠纷。表达自由基本权利只有内化为民法价值才可以发挥其作用,亦即宪法关于表达自由的规范对大众传播侵害人格权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可直接适用。对于上述民事关系,间接适用宪法的最佳途径是公共利益条款,即把有关表达自由的宪法规定转化成民法语言,以实现在民事案件处理中兼顾宪法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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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诉孙杨和国际泳联一案中,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对《检查与调查国际标准》第5.3.3条及相关条款的解释。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听证庭采用了严格的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作出了有利于运动员的裁决。而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庭采用了文义解释和目的解释,认为样本采集人员资质符合规定。根据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解释重要国际体育联盟的规则应当遵守对法律规则的解释方法,因此对于反兴奋剂规则条款的解读应遵循“客观解释”,以理解文本的措辞为起点,辅之以其他解释方法。由于不同的规则解释方法之间没有严格的位阶顺序,仲裁员的价值观、法律背景,以及案件的难易程度、影响力等将会影响仲裁员对规则解释方法的选择。解释学上的形式推理无法根除抽象规则适用时的不确定性,适用不同解释方法可能得出相互冲突的结论,这就要求仲裁员运用衡量法则权衡各方利益,提高规则解释的合理性和稳定性。面对反兴奋剂规则文本含糊不清的特殊情形,可以将不利解释规则作为补充适用的解释方法,但必须符合相应的适用条件,放宽对仲裁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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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自由、课堂正义、课堂秩序都是课堂教学中教育法基本价值的具体表现。在实际的课堂教学活动中可能因为特殊情形的存在而使得教育法价值的冲突难以避免,因此必须形成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比例原则等平衡教育法价值冲突的规则,从而取得良好的课堂教学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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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健荣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8(6):10-14
对于权利冲突中不同类型的权利之间的效力关系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权利存在位阶与权利应当得到平等保护。法律体系的位阶性、权利所代表的社会利益与价值的大小以及法律规定中的先例都不能充分说明权利存在位阶.而宪法精神和公平、正义的原则要求不同类型的权利也应当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