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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分则中是作为具体危险犯而存在的,但法条原文对该罪犯罪构成语焉不详,以致在适用中颇具“口袋罪”的性质,故有必要对该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解释以便准确适用。该罪在“危险方法”方面应当与放火罪等四罪具有相当性,“危害”指形成具体危险而非抽象危险,“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安全。盗窃窨井盖的行为不具有与放火罪等四罪在行为特征方面的相当性,无论发生在何处、盗窃数量多少,均不会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安全造成持续且不特定的扩大性危害。对于盗窃窨井盖的行为,应当区分具体情形分别认定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重伤、盗窃、破坏交通设施、故意毁坏财物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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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发明在贵刊2009年第8期获得了刊登,后来,我想到了一个问题:窨井盖的轨道上的路面缺少支撑,如果经常有车或行人经过.容易被压坏。所以我想给窨井盖轨道和窨井盖之间增加一个剪刀门的结构(如右图),这样轨道上有了支撑.就不会被压坏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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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城市的人工窨井盖管理存在着上报危险情况不及时和漏报的危险,将物联网技术引入到城市窨井盖管理中,提出了一种全自动的实时窨井盖状态监控系统。基于物联网的城市窨井盖管理系统包括窨井终端、数据汇聚单元、数据处理单元和中央控制中心四部分,并且各部分通过无线传感器网络进行通信。该系统不但可以实时监控区域范围内窨井盖的状态,而且可以对窨井盖被移动的状态(维修、被盗、被水冲走等状态)进行迅速报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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