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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又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征税事项繁杂,涉税收入包括来源于我国境内的营业利润、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等各项所得,文章主要就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境内取得的适用于源泉扣缴的股息、利息、财产收益所得的税收管理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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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作文(高中版)》2014,(12)
正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三类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1)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2)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3)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分析可见,《办法》的出台对市场影响较为重大。首先,解决了以上证50为核心的蓝筹股回购资金紧张的问题,对蓝筹股的估值修复有正面的推动作用。亦说明监管层对核心蓝筹股更为看好。证监会发言人认为,"公开发行的试点范围,应选择市值较大、盈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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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外向型经济程度越来越高,外资企业股息分配、股权转让等经济行为越来越频繁,非居民税收逐年增长且比重越来越大,急需建立一个基础信息管理平台。“股息分配税金管理系统”软件有效提高了征管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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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 《商洛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5,19(1):77-80
我国的证券市场正向着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而我国现行的证券税收制度存在着种种不足,影响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借鉴国际经验,建议适时开征证券交易税;统一上市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消除对公司和股东个人股息、红利的重复征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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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鸿艳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1):63-65
1.1股权投资所得(股息性所得) 1.1.1股权投资所得的确认及确认时间的差异按会计制度规定:1.1.1.1在短期股权投资中,企业收到股利,除购买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股利或利息外,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不作为投资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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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玉珍 《教学月刊(中学下旬版)》2005,(1):40-41
2004年4月第七次印刷的人教版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试用修订本)《思想政治》(必修)一年级(上册)是一本融思想性、教育性、时代性和趣味性为一体的好教材。但笔认为,课本中有两点表述值得商榷,现提出来与同仁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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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作文(高中版)》2014,(30)
正《聪明的投资者》需要反复研读,因为,过去美国市场的一些成熟的投资分析方法,在目前A股依然适用。比如书中第三章谈到美股1972年的估值分析就有非常有意义的借鉴作用。格雷厄姆通过市盈率倒数得出盈利收益率和股息收益率来对比1948年、1963年以及1971年的美股市场估值水平,从而得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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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丽清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5,3(2):158-161,204
如何解决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是当前我国税制改革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文章通过几个具有代表性国家所得税制度变革的分析,探讨在我国所得税制改革中,如何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现行税制总体框架下,运用税收杠杆来免除股息经济性重复征税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