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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敏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1(4):115-119
在宋与高丽聘使往来的过程中,使团人员往往利用其便利的官方身份从事多种形式的交易活动,这就是官方往来中的附带贸易。附带贸易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私觌贸易,即宋朝使团人员与高丽国王或官员非正式会面时,进行的物品交换;或者是高丽使团人员与宋朝官员私面时,进行的物品交换。第二种和第三种形式则是使团人员按照官方旨意交换所需物资的公贸易和以私物进行交易的私贸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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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私觌"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晓萍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32(6):672-676
宋代的私觌就是一种外交使节与伴使之间的礼物互赠,它是外交交往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两宋政府对私觌有着较为严格的管理,并禁止外交人员在出使期间或是接待外国使者之时私相贸易.南宋时期的私觌俗称"打博",其实这是一种走私交易,它不利于正常的对外贸易和交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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