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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要求学校为6年级的学生在下午4点半放学后再多加一些补习时间,为此自愿向学校交了400元的补课费。但补课费交了不到一个星期,学校召集家长们开会,宣布不补课,并退回家长们的400元钱。家长们不干了。联名要求学校补课,数十名家长还在联名书上按了手印,但仍遭到学校的拒绝。“大部分家长当场表示不满,有的不愿意收退回的钱,有的甚至当场就急得哭了”。(10月21日《成都商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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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5年3月,初一学生何某在上学途中被一货车撞伤,造成腿部骨折,卧病在家2个月。为不耽误学业,何某父母请人在家中为何某补习功课,花费了4000元。何某的父母要求货车司机陈某赔偿包括补课费在内的一切实际支出的费用共计2万元。陈某对其他费用不存在异议,但拒绝赔偿补课费,认为这一费用法律没有规定。何某的父母于是将陈某告上法院,要求陈某赔偿何某补课费4000元。[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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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向各区教育局下发通知,从今年春季开学起,广州市将取消中小学毕业班补课费,凡已发文批准中小学收取补课费的要立即取消,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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