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5篇
  免费   0篇
教育   22篇
科学研究   6篇
体育   1篇
综合类   4篇
文化理论   1篇
信息传播   1篇
  2020年   1篇
  2018年   1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2篇
  2013年   1篇
  2012年   2篇
  2011年   3篇
  2010年   2篇
  2009年   2篇
  2008年   3篇
  2007年   3篇
  2006年   5篇
  2005年   4篇
  2004年   1篇
  2003年   2篇
  2002年   1篇
  200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因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知情权,法律施加给保险人说明格式条款的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此类纠纷裁判者往往是只要保险人不能证明其履行了说明义务就一律判决保险人败诉。导致被保险人保险人的利益失衡,从而违背了法律宗旨,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裁判者应从利益衡平的角度,结合个案,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2.
穿越大街小巷.和人民群众打口水仗,和保安打游击战,穿着衬衣打着领带提溜着一个装满了各式资料的大包在炎热的夏天里逢人就上……  相似文献   
3.
保险制度是一种经济制度,也是一种法律关系。它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保障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一系列的困惑和难题。司法实践中因保险人是否履行了说明义务而引起的保险纠纷逐年增多。2009年《保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的出台,对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但仍然存在许多缺陷,例如规范笼统、可操作性差等。本文意欲重新审视该制度,从社会公平正义与市场效率的视角,重点对说明义务的范围、履行方式和履行标准作系统而深入的探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明确说明义务的范围、丰富履行方式、统一履行标准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施救制度中被保险人的施救义务、保险人的补偿义务和施救条款的应用等方面的论述,探讨了海上保险中施救制度的理论和应用,并提出在施救制度中被保险人的施救义务是第一位的,保险人的补偿义务则是第二位的,期望同业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施救制度内涵,予以正确的应用.  相似文献   
5.
迟美华 《内江科技》2007,28(11):60-61
保险诚信,首先要求保险人做到最大诚信,最大诚信是保险人的道德准则;诚信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基本法律准则和行事规范;要建立保险当事人的互信机制,促成良性互动。全面推进我国保险业诚信建设,必须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采取标本兼治的综合对策,防止失信带来的危害,夯实保险业长期、快速、稳健发展的基础。  相似文献   
6.
保险诚信是威胁保险业生存乃至政府诚信和社会诚信的重要因素:诚信原则是保险经营的重要原则,保险诚信首先要求保险人做到最大诚信,最大诚信是保险人的道德准则:诚信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基本法律准则和行事规范;要建立保险当事方的互信机制,促成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7.
由于保险交易消费化特征突出,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交易能力相差甚远,投保人对保险条款的理解主要依赖保险人提供的说明,加之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进行推诿欺诈的客观事实已经造成了公众对保险事业的信任危机。在此情形下,保险人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的完善,可以使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在缔结保险合同时降低信息收集和注意的风险,相应地提高保险人订约信息的收集与交流注意义务。所以完善保险人免责条款说明义务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8.
毕婷 《教育》2009,(11):22-23
校方责任险更多的是一种制度的健全和保障,不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校方责任险身上,更多的要靠社会各界联手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只有在制度健全、措施完备、实施到位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有理由对校园安全抱着更加乐观的态度。  相似文献   
9.
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效力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海上保险代位求供权是保险人依据海上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理赔后,取代被保险人之位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该项权利的行使对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第三人将产生不同的效力:保险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可就未获保险赔偿的部分向第三人索赔,同时负有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义务;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基于代位求偿权的法律规定向第三人作出债权移转的通知后,第三人若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将不产生债的清偿效力。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保险市场的法律纠纷频发,具体表现为保险人利用其专业优势地位侵犯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保险本身具有信息不对称的特征,被保险人也可利用本身信息优势欺诈保险人,以至于保险合同的利益严重失衡,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缺乏对彼此应有的信任。法律途径是解决上述纠纷的重要方式,但通过新闻媒介对保险合同的基本原理以及法律规定对投保人群体开展事先引导,有助于弥补保险合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促进保险市场的公开透明,从而实现保险合同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