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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慎用定罪量刑
定罪量刑是法院审判权的一部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在一则新闻报道中有这样一句话:“近日,阿城市检察院依法定王某玩忽职守罪”。这样的表述是错误的。应改为:“近日,阿城市检察院依法对王某以玩忽职守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相似文献
2.
在第17个"国际艾滋病日"的前夕,两名卫 生官员因下属医院管理不善,导致11名病人输血 感染艾滋病,而被提起公诉。他们成为中国首批因 防控艾滋病失职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官员 相似文献
3.
玩忽职守罪主体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史小婕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3):58-60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于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判断,刑法理论界存在着公务论与身份论的论争。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干部人事制度的变革,界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仅以身份论,而应以其是否从事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来衡量,并认为国家机关以合同、协议等形式聘用的临时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适用法律。有关立法、司法实践基本采纳的是以公务论为依据来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相似文献
4.
1.对自己负责与对他人、集体、社会、国家,乃至整个人类负责是一致的
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必然要同各种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关系,从而处于不同的地位,充当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责任。每个人如果都能自觉地、积极地、严格地完成自己对他人、集体、社会、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的责任,社会各项事业就会蓬勃向上地发展,各项工作都会顺利有序地推进,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必然会更加团结和谐。反之,如果人们只是去追求个人的私欲,而忽略自己对外的责任,对于自己应尽的义务敷衍塞贵、玩忽职守,那么。我们的生存环境就会紊乱、恶化以至衰败,我们本身也会受到惩罚。良好的责任心是每个人必须具有的品质,也是一个人崇高的荣誉,每一个拥有良好品质的人都必须靠这种持久的责任心来维系。没有坚定的责任心,人们就会在逆境中跌倒,在各种各样的引诱面前不能自持, 相似文献
5.
近些年,屡有发生“学历造假”、 “身份信息篡改”、 “档案丢失”、 “关系人查询档案受阻”等恶性事件.2006年以来,北京市档案局、海淀区档案局相继调查处理了丢失职工档案、丢失文书档案、涂改病历档案、伪造人事档案、擅自销毁规划档案等档案违法案件共8起.我国档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缺陷,人们开始抱怨相应档案法律法规的缺失,诟病1987年《档案法》(1996年修正)缺乏刚性保护. 相似文献
6.
《记者观察(上半月)》2014,(5):72-74
正新中国建国后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有许多高级官员因为贪腐等问题受审,这些受审的高官在证据面前,大多数都主动承认了罪行。但也有少数高官,在法庭上拒绝指控,认为自己是无辜无罪的。他们有的通过辩驳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有的则在法庭上选择沉默……这几个屈指可数的高官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都曾是中央政治局委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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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袁中秋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0,(4):57-58
骗取出口退税款罪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危害税收征管法规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该罪构成要件的变化;罪与非罪及“伴生罪”问题。 相似文献
9.
徐江善 《记者观察(上半月)》2008,(11)
2007年5月29日,新华社向国内外发出一则电讯--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对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0.
论食品安全监管的刑事责任
——监督过失理论的借鉴及“本土化”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潘星丞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
追究食品安全监管刑事责任重在保护公共安全,区别于重在保护职务的渎职罪责任。应借鉴监督过失理论,以危惧感说认定监督人过失;应根据客观归责论,结合《食品安全法》判断监督过失行为;根据法人实在说,我国监管刑事责任主体应为行政监管人员;不能以中断论将监督客体限制为被监督人的过失行为。监督人罪名与被监督人罪名无关,监管刑事责任与渎职罪责任是想象竞合关系。一般应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食品监管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