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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蓬勃发展,新闻队伍的不断壮大,新闻活动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新闻工作职务“触法”现象也随之屡屡发生,由此引发的新闻诉讼呈上升趋势。本试从新闻工作角度,对其职务“触法”问题作些探讨性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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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中均有较大的分歧,“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否成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在反腐败斗争中如何做到既不放纵犯罪分子,也不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我们认为,“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应成为受贿罪的必备要件,只要收受了他人的财物,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与受贿罪的本质相矛盾,受贿的本质是行为人对职务权力运用的廉洁性的破坏,从而损害政府的威信。如一味强调“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则为一些以权谋私者逃脱刑事追究创造了条件。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内容,既包括谋取合法的、正当的利益,又包括谋取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即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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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法人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行为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民法的角度来观察法人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并结合新公司法来讨论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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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5年12月,小学生李某(9岁)在中午午休时间被班主任老师章某叫去帮忙打开水。李某打来开水在回老师办公室的路上,被正在走廊内荡秋千的同学陈某(11岁)撞了个正着,开水瓶被打破,李某的腿也被烫伤,花去医药费等共计4000余元。李某的父母要求学校、章某和陈某家长赔偿。学校认为,李某的受伤发生在放学以后,且章某让学生为其打开水,是其个人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学校不应担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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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后职务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星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由于我国现行公司法没有关于后职务义务的规定 ,而在实践中很多纠纷的发生都与公司中特定人员离任后的行为有关 ,法律规定的疏漏导致发生这类纠纷时无法可依 ,所以有必要在公司法立法中增加规范后职务行为的内容 ,使后职务义务成为法定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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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颁发,并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所说的实际上有两种情况。一是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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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美国是新闻业最发达的国家,也是最强调新闻自由的国家,颁布了很多提倡新闻自由、保护记者采访权的法律法规,但同时,美国也对其新闻从业人员的职务行为有诸多限制。涉密信息:政府管控趋严,新闻界争议不断涉密信息的传播受媒体法而不是伦理约束,目前在这一层面约束记者的主要法律是1966年美国《信息自由法案》。该法案给予了新闻记者较大的信息自由,但在包括国家安全、国内机构资料、国内机构规则等9个方面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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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谋取不法利益,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损害公众对于政府的信赖感,依法应受法律惩罚的行为的总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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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媒体竞争异常激烈,原创内容是传统媒体对抗新媒体的重要砝码,而拥有专业记者队伍则是获得原创信息内容的重要保证;但少数记者热衷写外稿,或将重要素材、线索等提供给竞争对手,使本单位利益受损,因此实施记者职务行为的竞业限制确有现实必要.文章论证了记者竞业限制的法理依据,分析了竞业限制协议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边界,并将职务行为界定为使用单位配置的公共资源的行为,使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更具操作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