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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6,(8)
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在公司章程自治方面,赋予了公司更多的自主决策权。然而实践中,存在着公司照搬照抄章程模板、滥用公司章程意思自治的现象,使得公司章程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需要重构章程意思自治的边界,协调章程与公司法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2.
随着新一轮收购浪潮的迭起,反收购条款在敌意收购中的价值日益凸显,而实践中对这些防御性条款的合法性、适用边界等莫衷一是。防御性条款在我国法律框架下有极大适用空间。本文结合现行法律和相关案例,立足于反收购中的绝对多数条款,对其适用中的性质、合法性以及边界规制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3.
2005年10月中国公司法进行了重大修改,主要有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对其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实行较宽松的法定资本制;鼓励投资,取消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实行准则主义;扩大公司章程的自主权限,减少公司法强制性规范的内容,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权转让等由公司章程规定;注重对股东权的保护,完善股东退出机制,规范公司及其高管人员行为,明确了股东及监事的诉权;划清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调整范围;对公司财务制度也进行了修改。 相似文献
4.
《公司法》的公司担保制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后于在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公司法>总则专条规定了公司的担保制度,确定了公司完全的对外担保能力,体现了公司自治的立法理念.同时,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担保能力进行自我限制,保护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司法的担保制度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王长贵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8,10(5):73-75
关于公司章程的性质,学界争论颇多,对此莫衷一是。通过对公司章程性质的几种代表学说的介绍及评析,分析公司章程的法律性质,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公司章程既具有契约性,又具有自治规则性,实质上是契约的自治规则化。 相似文献
6.
我国新《公司法》尊重意思自治的理念,凸显公司章程的效力。新《公司法》分别从对公司内部组织关系、经营行为的效力和对外的效力两个方面予以规定,同时明确了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准确界定了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关系以及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并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编者按] 相似文献
7.
征国忠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2(4)
公司应当具有对外提供担保的权利,立法对此没有禁止的必要。通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制公司内部决议,可以限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法》第16条规定由公司章程确定对外担保的决议机关,但公司章程或内部决议不能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决议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产生担保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8.
董朝阳 《世界华商经济年鉴·科学教育家》2009,(1):115-116
我国新公司法中一个重要的价值取向就是加强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新公司法为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式,中小股东应充分利用公司法所赋予的股东权利进行防止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权益。本文论述了在新公司法下中小股东权益的自我保护应采取的措施。 相似文献
9.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问题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务上都存在不同的观点。但是,到目前为止。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或主要在经验的层面上,或在制度的简单分析上,既在理论上又在制度、经验的层面上研究极少。本文从公司的法理即团体法方法论的角度,结合笔者在审判实践中的经验,对股东资格确认的标准、原则、各种证据与股东资格取得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分析,得出形式化证据与实质性证据之间发生冲突时,应以形式化证据优先适用原则来确认股东资格;在各种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的记载优先适用原则来确认股东资格等一系列新的观点。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