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信息技术课堂中“教”与“不教”的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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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扬,陈翠萍.刍议信息技术课堂中“教”与“不教”的艺术[J].考试周刊,2015(37):1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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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扬 陈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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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临海市教育局 2. 临海市上盘中学,浙江 临海,3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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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课程观下的课堂教学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但在发挥学生自主性的同时不能丧失教师的主导地位,要有选择性地实施"教",最终达到"教是为了不教"的境界。在信息技术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尤为重要,同时为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教师应当把"教"与"不教"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通过学校有限的学习接触无限的信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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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息技术 教 不教 处理 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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