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美国的州政府机构改革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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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振伟,陈淑荣.二战后美国的州政府机构改革刍议[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4(1):4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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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振伟 陈淑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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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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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项目“美国的州宪法改革与美国的州和地方政治体制发展研究”(项目编号:01BSS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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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战后美国州政府机构改革最重要的体现是各州“胡佛委员会”和20世纪60年代州议会的改革。各州胡佛委员会的成立和改革,加强了州行政部门的权力,提高了州政府的行政效率,为美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它只关注行政部门,而忽视了立法机构即州议会的改革。因此,60年代的州议会改革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胡佛委员会原有改革的基础上,将美国州政府机构改革推向了高潮,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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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胡佛委员会 州政府 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0-2359(2007)01-0044-04 |
收稿时间: | 2006-08-20 |
修稿时间: | 08 20 2006 12:00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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