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出权利人“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怪圈——新稿酬标准下权利人维权悲剧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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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启智.如何走出权利人“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怪圈——新稿酬标准下权利人维权悲剧探析[J].出版发行研究,2016(8):7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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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启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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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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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5BFX010)和2014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4080305)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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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著作权领域权利人“赢了官司赔了钱”的维权悲剧主要由于司法实践中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举证和赔偿额确定原则认识模糊、对权利人主张的律师费裁判依据模糊、法定赔偿办法的普遍适用三大原因造成的.破解维权悲剧需要从司法上确立《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在计算文字作品权利人实际损失上的唯一依据地位、侵权赔偿就高原则的权威性和普适性、律师费裁判的符合国家规定唯一考量因素的法定地位,克服“有法不依”顽症,还著作权法应有尊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院“加强保护”的引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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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权法 侵权赔偿 赢了官司赔了钱 维权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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