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责任编辑继续教育问题分析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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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一静.注册责任编辑继续教育问题分析及建议[J].出版参考,2016(10):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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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一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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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师范学院《教学与管理》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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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闻出版总署2002年6月3日颁布《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全国首次编辑职业资格考试于2002年9月举行.开始了我国出版专业技术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化的进程.2008年2月21日,总署发布《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出版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注册的准入制度,第七条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2010年11月25日,总署发布《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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