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广州已经立法 全国人代会收到有关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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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河.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广州已经立法 全国人代会收到有关议案[J].北京档案,2003(4):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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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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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些年,我国的民主与法制进程明显加快,依法有序地公开政务信息,尊重和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利,打造“阳光政府”,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成了这个进程中的显著亮点。2002年11月6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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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信息公开 广州 政府信息公开法 政治文明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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