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的价值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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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全福.论行政法的价值取向[J].太原大学,2001(2):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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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全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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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大学基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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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行政法有多种学说,本认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法治理念、程序价值、行政效率机制是行政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法治是行政法的精髓,行政法治是法治的表现形式;行政程序是行政法的本质特征,它的出现是行政法真正形成的标志;行政效率机制是行政法运行过程中各种环节的效率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状态。本拟从上述三个方面阐述行政法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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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理念 程序价值 行政效率机制 行政法 价值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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