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不能搞“双重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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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光斗.可口可乐不能搞“双重标准”[J].阅读与作文(高中版),2012(9):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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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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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遵守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是可口可乐这样的跨国公司的基本义务和责任。可口可乐公司不能因为一些地方监管的宽松,而在中国和其他国家执行"双重标准"。据报道,山西省质监局日前证实,"可口可乐山西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问题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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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可口可乐 双重标准 食品安全法规 跨国公司 基本义务 生活饮用水标准 山西省 饮料 质监部门 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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