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章句》校证二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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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云名.《楚辞章句》校证二则[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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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云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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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楚辞章句》流传既古,亥豕帝虎,舛误甚多。余用明以来《章句》《补注》(“章句”部分)十多个刻本互校,并参验古注类书,对《章句》校勘是正,有一些收获。今略举二则,以示其例: 误而又衍之例:《招魂》“倚沼畦瀛”,王逸注云:“瀛,池中也,楚人名池泽中曰瀛。”《章句》《补注》各本同;《文选》各本王注作“瀛,池中也,楚人名泽中曰灜”。案:“瀛,池中也”之“池”字各本误,字本作“泽”。《文选·蜀都赋》刘渊林注引《招魂》本句,又引“王逸云:瀛,泽中也”,则王注本作“灜,泽中也,楚人名泽中曰瀛”,这才符合王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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