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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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颂春,王彤.长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的通知》[J].兰台内外,2005(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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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颂春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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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开展已公开现行件利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已公开现行件利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档案部门已公开现行件利用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在人、财、物上给予保障。而且规定了已公开现行件上报范围、上报部门和纸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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