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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移行 不应产生歧义
引用本文:晨光.标题移行 不应产生歧义[J].传媒,2006(4):27-27.
作者姓名:晨光
摘    要:<人民日报>3月17日4版一条短消息的标题如下: 李肇星会见联合国秘书长 黎巴嫩和叙利亚问题特使 这个标题的意思是:李肇星会见联合国关于黎巴嫩和叙利亚问题的特使.这个标题的文字没有错,但是这样移行容易让人产生歧义.一般说来,如果是两行标题,读者在读完第一行时总习惯停顿一下再读第二行,因此标题移行断句时不能只考虑上行与下行的字数相等相称,而应考虑其内容的严谨.如果标题中的词语环环相扣、不易断开,那就不妨将其标成一行题.就在这个短消息下面还有一条短消息,其标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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