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记者被打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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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乐斯.对记者被打的思考[J].时事(时事报告大学生版),2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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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乐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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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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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人把2003年称为记者“挨打年”,记者挨打事件频见报端。新闻把客观公正地报道事情真相作为自己的天职,对公民的社会知情权、批评建议权、监督权应进行有效地实施。在采访报道行为中,记者的新闻采访权、报道权、监督权理应受到保护。然而,越来越多的新闻记者在采访报道过程中被打,不但正常地采访行为不能顺利地进行,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在被殴打的记者中,不仅有地方媒体记者,甚至有国家级大型媒体记者。如:2003年10月10日,新华社记者在采访河南登封市一煤矿透水事故时被殴打;11月12日,中央电视台记者在山西保德县一污染企业采访时被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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