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竞业禁止法律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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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霞.试论竞业禁止法律制度的完善[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8,28(1):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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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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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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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今复杂的市场经济中,对竞业禁止进行法律规范是维护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所必要的。我国竞业禁止制度主要通过《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劳动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部委规章来进行规范,这些规范零散,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矛盾,而在司法实践上,则导致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在法定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内容、责任追究制度、损失计算的确定以及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认定等方面,缺乏统一执法尺度,相关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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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定竞业禁止 约定竞业禁止 立法不足 完善建议 |
收稿时间: | 2007-09-11 |
修稿时间: | 2007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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