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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与育人的辩证关系探
引用本文:李景辉.教书与育人的辩证关系探[J].运城学院学报,1993(2).
作者姓名:李景辉
摘    要:教书与育人,本是教师之根本任务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但在当前的教学实践中,确有一部分教师只管教书,不管育人,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培养。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教书与育人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书,是指教师通过具体教学活动,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发展学生能力;育人,是指教师在教学工作(不限于课堂)中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二者在教学实践中的辩证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师教书必然育人。这是因为:第一,教书的方向、目的、内容总是体现着一定社会的要求,这是教育的社会制约性规律在教书上的反映。第二,教师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按照自己的观点和思想意识去教书并影响学生。第三,教书使学生获得了知识和能力,为其提高思想觉悟奠定科学和智力基础,因为“只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列宁语)第四、教师在教书的过程中,其言谈举止、品德修养、治学态度等人格因素,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如加里宁所说:“要知道,教育者影响受教育者的不仅是所教的某些知识,而且还有他的行为、生活方式,以及日常现象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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