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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处理新闻纠纷的有效手段
引用本文:周传安.调解——处理新闻纠纷的有效手段[J].新闻爱好者,1992(4).
作者姓名:周传安
作者单位:文汇报《法庭内外》专刊 主编
摘    要:只要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职能没有取消,只要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期刊等继续发表公开的批评报道和文章,围绕着批评是否属实,失实是否故意,究竟是批评还是诽谤,等等,必然会产生争执和纠纷。调解的可行性为什么说,采用调解的方式,是解决新闻纠纷的有效途径呢?首先,这是由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职能所决定的。实事求是固然是新闻媒介实施舆论监督和开展批评必须遵循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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