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严惩考试作弊适度原则的辩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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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洪卫.论高校严惩考试作弊适度原则的辩证法[J].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1999,20(6):6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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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洪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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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宁师专!山东济宁27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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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校严惩考试作弊的适度原则首先表现为“足度”和“不过度”的统一。“足度”的具体要求是:1.对作弊的处罚应能对作弊现象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2.对作弊的处罚应能对大多数学学生起到警示作用。“不过度”的要求是,对作弊的处罚应适当留有出路。其次表现为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绝对性是指对作弊的处罚要适度这一具是无条件的。相对性是指对作弊的处罚程度可因考风状况和效果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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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 严惩 考试作弊 适度原则 辩证法 教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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