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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廉政建设及其启示
引用本文:吴勇锋.新加坡的廉政建设及其启示[J].商情·科学教育家,2007(12).
作者姓名:吴勇锋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福建厦门
摘    要:从二战结束到60年代初期,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新加坡社会中的贪污腐败现象是相当严重的。自人民行动党执政之后,以李光耀为首的党和政府深谋远虑,旗帜鲜明地打击贪污腐败,把新加坡建设成一个廉政风清的国家。1新加坡廉政建设成功经验1.1完整而严厉的反贪倡廉规范、制度的建立。1.1.1防止和惩治贪污腐败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新加坡为此出台了非常严厉的《反贪污法》、《公务员指导手册》和《公共服务条例》等等,都从不同方面对公职人员的行为作了限制。其中,《反贪污法》几经修改,内容完备而具体,另外,《公务员指导手册》也规定得十分明确、详细,有几百条,它对规范公务员的日常行为,加强道德自律,搞好廉政勤政,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具体行为标准。1.1.2实行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新加坡有关法律规定,凡是经过考试、考核和审查获得通过并被正式录用的人,在出任之前必须申报个人财产,不申报者不得进入公务员队伍。任职以后的公务员,如果财产有增长的,应主动填写财产申报清单并填明原因,否则即视为贪污。同时,财产申报的范围、程序都有明确的明细规定。1.2不徇私情的执法和成本极高的惩罚。1.2.1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是总理公署的一个下属单位,局长由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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