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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应体现“情”“理”之美
引用本文:傅明.语文教学应体现“情”“理”之美[J].语文教学与研究,2022(14):28-29.
作者姓名:傅明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学校
摘    要:<正>“情理语文”是一种教学主张,即在语文教学中注重从“情”和“理”的角度出发,充分挖掘文本中的“情”和“理”,注重课堂生成中的“情”和“理”,让师生沉浸在情理交融的课堂中,实现文本、教师、学生的多维碰撞,在语文实践活动中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抓住语文的“情”和“理”,是我们培育学生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等语文核心素养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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