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股权转让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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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泽朋.瑕疵股权转让探析[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26(4):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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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泽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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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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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投资者非完全缴纳出资亦可获得股东资格,其所持股权为瑕疵股权,股权具有可流转性,当股东将瑕疵股权予以转让,便产生了瑕疵股权转让后出资不足部分的责任承担问题。瑕疵股权的问题不仅涉及公司资本制度的稳定,也关系到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瑕疵股权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瑕疵股权的特性,结合商法的基本精神,探寻瑕疵股权的转让及转让后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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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瑕疵股权转让 责任承担 外观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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