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只“惩”不“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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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必中.切勿只“惩”不“戒”[J].中小学管理,2003(4):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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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必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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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济南南洋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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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苏联大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是的,没有惩罚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但是,光有惩罚没有警戒的教育更糟糕!惩罚带来的警戒作用才是惩罚教育所真正需要的。留美博士黄全愈在《家庭教育在美国》一书中写道:“惩罚的目的是警示孩子什么不可以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不是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而是为教育孩子而惩罚孩子。换一句话说,惩罚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一位中国校长问新加坡的一位中学校长:“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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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罚教育 负面影响 教师 教育手段 法律意识 警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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