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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应用“符号互动论”的思考
引用本文:李炳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应用“符号互动论”的思考[J].高教论坛,2011(9):58-60,114.
作者姓名:李炳昌
作者单位: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公共管理系,广西南宁,530001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2010年广西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摘    要:"符号互动论"认为人的行动是有社会意义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是以各种各样的符号为中介进行的,人们通过解释代表行动者行动的符号所包含的意义而做出反应,从而实现他们之间的互动。米德指出,人们使用"符号"和创造"符号"通过语言中介进行互动,心灵、自我和社会在交互性作用中建构。高校教师在运用米德符号互动理论来指导思想道德课堂教学时,要创造性解读课程文本符号蕴含的内容,创设有利于学生理解符号意义的道德文化情境,讲究语言表达的技巧,避免语言的高调化和说教式,以促进师生互动,帮助学生自主形成个性道德。

关 键 词:符号  互动  道德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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