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学报要为继续教育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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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菊初.教育学院学报要为继续教育服务[J].中小学教师培训,198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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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菊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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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连云港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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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教育学院的性质、地位,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加强教育学院建设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说得很清楚:教育学院是培训中学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具有师范性质的高等院校,是我国让会主义师范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学院的基本任务有三条:一是培训在职的中学师;二是培训提高教育行政干部;三是教育学院应当成为本地区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电教等方面具有指导作用的教育中心。很明显,教育学院学报也应以实现三项任务、办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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