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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案例教学中教师角色的定位
引用本文:周德魁,闾定军.高职案例教学中教师角色的定位[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3):86-87.
作者姓名:周德魁  闾定军
作者单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财金系 广东深圳518055
摘    要:案例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主要负责案例设计、组织案例讨论以及对学生进行考核。

关 键 词:“知识群”  案例教学  教学主体  组织和考核
收稿时间:12 24 2005 12: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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