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应当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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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卫坤.档案工作应当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J].四川档案,2007(1):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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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卫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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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攀枝花市档案局,四川6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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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档案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紧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担负着服务的重要职责。为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的服务职能。档案部门应当正确把握档案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立足本地实际,找准切入点.推动档案事业全面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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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档案工作 和谐社会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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