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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培育
引用本文:杨嘉嵋,汪东升.试论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培育[J].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5(4):9-11.
作者姓名:杨嘉嵋  汪东升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行政与社会学系
摘    要: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应是创制完善的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司法独立,树立法治的绝对权威;高度的国家民主程度,公民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现代法治精神的培育要与现代市场经济建设结合起来;祛除封建特权思想、专制主义思想与人治思想;运用各种手段提高民众的民主意识、扩大人民参政的广度和深度;走政府推进型与社会推进型相结合的道路。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法治  法治目标  现代法治精神  法律建设  依法行政  公民法律意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民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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