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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与教育督导职能转换
引用本文:李安娜.新课改与教育督导职能转换[J].教育实践与研究,2004(1):7-8.
作者姓名:李安娜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摘    要:在课程改革的新形势下。教育督导要重建与学校和教师的关系,从“领导”走向“合作”,从“命令”走向“对话”。为此.教育督导要以促进学校自身发展为根本出发点.改善监督、检查、评估职能.强化和扩大指导、咨询、服务职能.完成具有现代意义的教育督导职能转换。

关 键 词:课程改革  教育督导  职能定位  学校  教师
文章编号:1009-010(2004)01-0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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