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短语subject to的语用翻译之探讨 |
| |
引用本文: | 曾小云.法律英语短语subject to的语用翻译之探讨[J].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5(2):23-31. |
| |
作者姓名: | 曾小云 |
| |
作者单位: | 山东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 |
| |
摘 要: | 短语subject to所引导的句型是法律英语中的典型句型之一,因此学界很早就对subject to进行了探讨,但以往的探讨只停留于分析该短语的语义和译法,对于该短语的语用意义却未曾提及。为此,文章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语义和语用的双重角度考察该短语的特征和该短语所指称的意义,以揭示subject to的语义和语用特征,并探讨其语用翻译方法。
|
关 键 词: | subject to 语用含糊 程序意义 译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