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国绘画中的谢赫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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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燕杰.浅议中国绘画中的谢赫六法[J].大观周刊,2011(44):246-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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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燕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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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淮学院艺术设计学院0805B,河南驻马店4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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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古代美术品评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六法”最早出现在南齐谢赫的著作《画品》中。六法论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理论体系框架一一从表现对象的内在精神、表达画家对客体的情感和评价,到用笔刻画对象的外形、结构和色彩,以及构图和摹写作品等,总之创作和流传各方面,都概括进去了。自六法论提出后,中国古代绘画进入了理论自觉的时期。宋代美术史家郭若虚说:“六法精论,万古不移”(《图画见闻志》)从南朝到现代,六法被运用着、充实着、发展着,从而成为中国古代美术理论最具稳定性、最有涵括力的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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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绘画 美学原则 美术理论 美术史 古代 稳定性 作品 画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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