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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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海萍,朱卫红,徐风烈.女职工退休年龄之争——从法定退休年龄谈起[J].大观周刊,2011(44):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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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海萍 朱卫红 徐风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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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州3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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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利益是永动机,不仅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也引起了各种各样的纷争。退休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劳动时问、收入水平的变化,实践中,劳动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及不同收入层次的劳动者对何为“法定退休年龄”有着不同的解读,从而引发公法领域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私法领域内意思自治、缔约自由原则的冲突。如何衡平劳动权与休息权之间的矛盾?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意味着被强制退休?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试图对现实中困扰劳动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问题作一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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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民交义 退休权 劳动权 法定退休年龄 意思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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