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加坡高薪养廉制度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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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晓蕾.论新加坡高薪养廉制度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现实意义[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6(4):8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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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晓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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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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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加坡高薪养廉制度不仅包括给予公务员高额薪酬,还有相应的选拔制度、法律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和监督制度等来保障公务员的廉洁和高效。相较于新加坡,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考录制度不全面、财产申报制度不完善、监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借鉴新加坡的"高薪养廉"制度经验,我国可以从内部监督入手,培养公务员以廉为荣的观念以提高个人素质,完善相互制衡的监督方式以加强行政系统自身监督,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能力以加强"三位一体"监督;从外部监督着手,建立与全社会公众法治观念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约束机制、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相适应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与高度发达的现代传媒系统相适应的舆论监督机制,从而促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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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加坡 高薪养廉 公务员制度 |
On the Realistic Significance of Singapore's High Salary Corruption Prevention System to Chinese Civil Service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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