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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相济 治国兴邦
引用本文:翟桂荣.德法相济 治国兴邦[J].人才与科技,2001(3):30-32.
作者姓名:翟桂荣
作者单位:宁夏自治区党校法学教研部
摘    要: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今年初又提出”以德治国”,由此使“德”与“法”并举相济,成为我党治国施政的基本方略。江总书记“德法相济”的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无论是德与法本身的含义,还是德与法在治国中的地位,都与我国古代儒家的“以礼治国,德主刑辅”、“德礼刑罚,相须为用”的治国思想有着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的德和法,在人民性上实现了有机统一,德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法是体现人民利益的良法。“德法相济”就是要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德和法,加强党的建设,治理国家,实现民族强盛。

关 键 词: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中国共产党  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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