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之界定及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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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亮.行政不作为之界定及救济[J].教书育人,2005(S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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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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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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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行政不作为的内涵界定究竟什么是行政不作为?如何给行政不作为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这是我们研究行政不作为的一个前提。只有解决了这一步,其他问题才能迎刃而解。理论界通常有四种主张:程序说主张,应从行政程序方面区分行政作为与行政不作为,只要行政主体作出了一系列的实质性程序行为,即表现出积极的作为状态,无论该行为在实质内容上反映的是“为”或“不为”,都应该是行政作为,反之就是不作为。因此,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作为的法定义务,并有作为的可能性而在程序上逾期有所不为的行为。实质说主张,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消极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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