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教学方案精神 搞好中师数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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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明一.贯彻教学方案精神 搞好中师数学改革[J].师范教育,1993(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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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明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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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教育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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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教委于1989年颁布并开始实施《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教学方案是中师深化教育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着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的方向,规定着开设的学科科目及教学时数。教学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按照中等师范学校的办学特点和规律,培养合格的、适应义务教育需要的小学教师。必须遵循教学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来确定数学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编写原则,确定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一、突出师范特点,正确处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关系。教学方案明确规定“中等师范学校是培养小学教师的中等专业学校”。因此,中师课程具有双重性,既要考虑到将来要做一名小学教师,又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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