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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岂”训释二例
引用本文:汪贞幹.“之”、“岂”训释二例[J].宁夏师范学院学报,1984(1).
作者姓名:汪贞幹
摘    要:一、“谁之永号”的“之”《诗经魏风硕鼠》“乐郊乐郊,谁之永号”中的“之”字,有人认为是语助词表反诘语气(如蒋文甫《诗经选译》);有人认为这个“之”字是对“谁”起强调作用,无实在意义(如天津圹沽区教育局教研室《中学课本古代诗文译注》);有人译“谁之永号”为“有了安身之处谁复痛哭长吟!”“之”字未注(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中学课本注这个“之”字为“尚”“还”,可是有人说“这是明显的错误,”(如程希岚《古汉语语法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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