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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与安乐死出罪化
引用本文:王瑀.生命权与安乐死出罪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84-87.
作者姓名:王瑀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    要:人的生命具有生物性与社会性双重属性,生命权权能既包括享有也包括抛弃,作为刑法保护对象的生命法益分为完整生命法益与残值生命法益,罹患濒亡之人在社会性视角下享有抛弃残值生命法益的权利,安乐死是实现该权利的一种方式,应该在保护生命权的高度上对安乐死进行出罪化规定.

关 键 词:生命权  生命法益  安乐死  出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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